中资金融机构跨境追索:世茂集团系列诉讼与重组案透视
中资金融机构跨境追索:世茂集团系列诉讼与重组案透视

中资金融机构跨境追索:世茂集团系列诉讼与重组案透视

中资金融机构跨境追索出险房企的序幕全面拉开。建行亚洲、招银国际相关机构及农业银行相继赴港追索世茂地产,标志着境内债权人已转向熟练运用境外法律武器进行资产追索的新常态。

在全球资本市场与跨境法律实务的交汇处,中国大型房地产企业的债务危机正在步入一个全新的制度化博弈阶段。

过去数年间,内地债权人在面对出险房企时,往往习惯于在境内法院开展查封、冻结与诉讼维权。

然而,随着房企境内资产处置空间的逐步压缩,以及境内外法律协同机制的日益完善,中资金融机构的维权逻辑正发生着根本性的转变。

以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遭遇的系列诉讼及随后的境外债务重组为典型样本,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到,中国金融机构已经全面开启了针对出险房企的跨境资产追索行动。

这一趋势不仅改变了跨境债务重组的权利格局,也为境内债权人提供了一条全新的、更具穿透力的权益保护路径。

本文源自「跨境清盘与破产」系列,由杜国栋律师领导的全球资产追索团队创作,聚焦与境外清盘人/破产管理人深度协同,在企业破产中追索实控人侵占或转移的公司资金与资产,在个人破产中全球摸排与收回债务人隐匿财产,帮助中国债权人在境外清盘与破产程序中实质性提升分配比例与受偿额度。

一、境内判决的境外落地:中国农业银行的跨境追索实践

在中国金融机构走向海外维权的历程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合肥分行”)在香港对世茂集团提起的诉讼,堪称境内外法律联动追索的教科书式案例。

根据联合早报的报道,这起诉讼的根源在于世茂集团位于安徽合肥的两家子公司,分别于二零一九年和二零二零年向农行合肥分行借入了两笔数额巨大的贷款。

在当时房地产市场信用繁荣的背景下,作为母公司的香港上市公司世茂集团控股及其部分境外附属公司,为这两笔境内贷款提供了跨境履约担保。

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剧烈调整期,世茂集团于二零二二年爆发了全面的债务违约,农行合肥分行随即在内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零二二年当年,内地法院便作出胜诉判决,判令世茂集团及其子公司偿还总计九亿九千九百万元人民币的未偿债务及利息。

然而,内地法院的胜诉判决并未能自动转化为可回收的现金流。

由于世茂集团在境内的核心资产多被多轮查封或设立了高顺位的抵押权,农行合肥分行面临着“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现实困境。

在此背景下,农行合肥分行果断调整诉讼策略,将维权战线延伸至世茂集团的上市总部所在地香港。

二零二五年八月,农行合肥分行正式向香港高等法院入禀起诉世茂集团,要求其履行当年的跨境担保义务。

这起诉讼的本质,是中国内地金融机构在境内追债未果后,利用跨境法律机制向房企境外资产要效益的典型尝试。

通过在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农行合肥分行试图将其在内地取得的债权优势,转化为对世茂集团境外上市主体及其海外资产的直接执行力,此举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

二、极限施压与法律博弈:两家中资背景机构的清盘诉讼

在农行合肥分行采取相对温和的债权诉讼之前,另外两家具有深厚中资银行背景的金融机构,已经在香港法庭上对世茂集团祭出了威力最大的法律武器——清盘呈请。

第一起标志性的清盘诉讼由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行亚洲”)发起。

二零二四年四月,建行亚洲因涉及约十五亿七千九百50万港元的财务义务未能得到履行,正式向香港高等法院呈请对世茂集团进行清盘。

在跨境破产与清盘实务中,清盘呈请往往被债权人视为一种“极限施压”的重组谈判工具,一旦法院颁布清盘令,企业将失去管理层控制权并进入资产清算程序。

建行亚洲作为国有大行在海外的旗舰机构,率先对大型房企提起清盘,向市场释放了中资银行不再一味被动等待、而是主动运用境外普通法系工具锁定权益的强烈信号。

清盘呈请的战火并未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平息。

在建行亚洲的清盘案件在法庭辩论与债务谈判中反复拉锯之际,另一家与中资股份制银行有着密切财务关联的机构也加入了跨境追索的行列。

二零二四年七月,深化连盛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呈请人,因涉及世茂集团为招银国际财务有限公司跨境贷款提供的担保责任,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了第二宗清盘呈请,涉及未偿金额约两亿五千八百万元人民币。

这两起由中资银行背景机构接连发起的清盘诉讼,在香港资本市场掀起了巨大波澜。

尽管世茂集团及其法律顾问团队在庭审中极力抗辩,认为清盘不符合绝大多数境外债权人的整体利益,且在密集的债务重组谈判后,建行亚洲与深化连盛的呈请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被撤回,这为二零二五年七月重组的最终生效扫清了法律障碍。

但这两次惊心动魄的法律博弈,无疑打掉了出险房企可以无代价拖延境外债务谈判的幻想,为后续全面债务重组的达成奠定了坚实的法理基础。

三、历时三年的艰难涅槃:世茂集团百亿美元境外债务重组

在面临建行亚洲、招银国际背景机构以及农业银行等多方中资债权人的法律围剿下,世茂集团最终被迫加速了其庞大境外债务的制度化重组进程。

世茂集团的境外重组是中国内地大型房企中结构最复杂、牵涉面最广的案例之一,其重组链条涵盖了美元票据、银团贷款、双边贷款以及股东贷款等多种复杂的法律法律关系。

自二零二二年初正式开启与银行贷款人和债券持有人的谈判以来,这场涉及总求偿金额约一百四十四亿美元、核心重组债务金额超过一百一十五亿美元的跨境债务博弈,整整历时超过三年。

在这期间,由中伦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律师事务所、Walkers以及钟港资本等境内外顶尖法律与财务顾问组成的专业团队,在香港高等法院的协议安排程序框架下,展开了密集的撮合与架构设计。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 日,世茂集团正式宣布,经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和认许的境外债务偿还安排正式生效,各项重组条件均已达成。

这一里程碑式进展的取得,伴随着新旧债务工具的巨大转换与资产负债表的重塑。

为了置换原有的境外违约债务,世茂集团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安排发行了总价值约一百三十六亿九千二百万美元的新债务工具,其中包括短期票据、多组长期票据、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总额约四十九亿九千九百万美元的强制可转债。

根据重组方案的设计,债权人不仅获得了期限更长、结构更稳定的新票据,还可以选择将其持有的部分债务转换为世茂集团的股票。

通过这一一揽子境外债务重组安排,世茂集团的资产负债表得以削减总计约七十八亿美元的债务,并在二零二五年度因计入巨额债务重组收益而成功录得账面利润。

进入二零二六年,随着境外债务重组法律程序的尘埃落定,世茂集团的流动性压力得到了实质性缓解,使得公司能够将精力重新转移到境内的项目交付与销售稳定上。

四、结论:中资金融机构跨境资产追索的时代已经到来

从建行亚洲与招银国际背景机构的清盘极限施压,到世茂集团历时三年、规模超百亿美元的境外协议安排成功落地,再到中国农业银行直接针对跨境担保在香港法院入禀起诉,世茂集团系列案清晰地勾勒出中国金融机构在房地产不良资产回收领域的行为范式转变。

这些案例雄辩地证明,中国金融机构已经彻底告别了过去在涉外债务风险暴露时的被动与观望,而是全面、系统、熟练地开始运用香港及海外法域的法律武器,对内地房地产开发商开展跨境资产追索。

这种转变的背后,是内地与香港在商事判决及破产协助领域司法互助安排的不断深化,为中资银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境内债权人不再受到地域管辖的束缚,而是能够实现“境内违约、境外起诉,境内判决、境外执行”的闭环维权路径。

在房地产行业去杠杆与风险化解的下半场,中资金融机构在海外法庭上的主动出击,不仅是为了最大程度地挽回国有资产或机构损失,更是重塑跨境法治信用环境、倒逼出险企业真正履行重组承诺的关键力量。

世茂集团案绝非终点,它所确立的跨境追索与重组互动模式,正在成为更多中国金融机构处置跨境不良资产的常态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