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防风险,金融监管总局强调“严守不爆雷底线”。杨帆教授揭露爆雷多为系统欺诈,资金外逃超5000亿美元,全球资产追索成遏制增量风险关键。
本文来自「全球资产追索评论」系列文章,由杜国栋律师团队创作,聚焦于海外资产调查和境外诉讼与执行,有效应对债务人海外资产转移的难题。
202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总结了过去一年经济工作的基础上,谋划了2026年乃至更长时期的经济工作方向。
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12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明确提出,要“有力有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表述是:着力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不‘爆雷’的底线。
这一要求直指当前金融领域最突出的痛点——各类金融机构尤其是非银机构的风险聚集与突发性“爆雷”事件。
“爆雷”一词虽通俗,却精准刻画了近年来P2P、信托、小贷、融资租赁等机构集中违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本金大幅损失的现象。这些事件不仅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更动摇了金融体系的公信力,放大经济下行压力。金融监管总局将“严守不爆雷底线”作为首位主责,向全社会传递出强监管、防风险的坚定信号。
然而,要真正实现“坚决遏制增量风险”,仅仅依靠国内监管加强、机构内控提升、违法违规严惩,还远远不够。
我们必须正视一个更为隐蔽、更为棘手的现实:大量金融“爆雷”案件背后,并非单纯的经营失败或市场风险失控,而是带有系统性、组织性欺诈特征的犯罪行为。
更进一步,这些欺诈所得的资金与资产,大量通过各种渠道转移至境外,形成“债务留在国内、资产逃到海外”的结构性困境。这正是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不“爆雷”底线的最大难点之一。
著名经济学家、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前委员杨帆教授,在2025年11月18日的一篇长文中,以十年金融爆雷案例的系统性梳理为基础,旗帜鲜明地指出:过去十余年几乎所有重大金融爆雷事件,本质上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收割”与诈骗,而非正常商业失败。
他总结出爆雷机构的“七步收割法”:从高收益画饼、内部员工强制认购、疯狂吸金、突然提高收益、限制提现、断管求生,直至高管失联、金蝉脱壳。
这一模式高度一致,涉及资金规模高达5600亿元,受害者以中老年人为主体,平均每人损失47万元。
杨帆教授的分析令人警醒。他翻阅了过去十年所有重大爆雷案例,发现至少有8家机构在爆雷前重复出现相同信号,而这些机构大多持有正规金融牌照,在监管眼皮底下运行多年。
更为严峻的是,爆雷后追责与追赃难度极大:内部员工往往提前抛售份额全身而退,高管或移民海外或改名换姓重新开设公司,继续从事类似业务;受害人实际追偿率极低,甚至接近于零。
这表明,许多爆雷事件从立项之初就带有诈骗意图,机构实际控制人通过高收益诱导吸纳资金后,有计划地将资产转移至境外,实现“人跑路、钱跑路、只留壳”的终极目的。
杨帆教授的观点并非孤例。
近年来,多位学者、律师以及不良资产处置从业者均指出,中国金融欺诈案件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跨境资金转移。
根据财新周刊援引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2012—2024年的13年间,中国经常账户持续顺差,但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却有9年出现逆差,累计逆差约2万亿美元。
其中,“误差与遗漏”项净流出高达5387亿美元(约合3.8万亿人民币),这一项目在国际经济学中被广泛视为地下渠道资本外流的代理变量。换言之,约5000亿美元规模的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虚假贸易、携带现金、加密货币等方式,悄然流出国境。
这些外流的资金,与金融爆雷案件高度重合。
爆雷机构实际控制人往往在资金链即将断裂前,通过离岸公司、BVI、开曼群岛架构,将巨额资产转移至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地,形式包括房产、银行存款、股票投资、理财产品、加密货币钱包乃至海外种植园、矿业股权等。
高净值人群移民潮的加剧,进一步放大了这一趋势:表面上债务人在国内“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实际上在海外坐拥可观资产。
这种“债务国内化、资产海外化”的格局,直接导致国内金融风险化解陷入被动:
第一,国内执行难。民事执行、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普遍反映,头部企业或实控人涉案金额巨大,但可执行财产极度匮乏,或已被多家债权人轮候查封,执行到位率极低。
第二,维权成本高。普通投资者尤其是老年人,缺乏跨境追索的专业能力与资金支持,只能寄希望于公安刑事追赃,但刑事案件追赃率同样不高。
第三,增量风险难以遏制。如果欺诈分子确信“跑路海外即可安然无恙”,那么类似诈骗模式就会不断复制,新的爆雷事件层出不穷,直接挑战“严守不爆雷底线”的监管目标。
要真正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金融监管总局要求,遏制增量风险、严守不爆雷底线,就必须跳出单纯国内监管的思维框架,将全球资产追索提升到战略高度。这不仅是化解存量风险的治本之策,更是防范增量风险的先手棋。
首先,全球追索能够大幅提高欺诈分子的违法成本,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如果实际控制人知道其海外资产同样面临冻结、拍卖、追缴的风险,就不敢轻易实施系统性欺诈;即使已经转移资产,也会因追索压力而被迫协商还款,从而遏制新的爆雷苗头于未然。这正是“坚决遏制增量风险”的应有之义。
其次,全球追索有助于打破“资产海外、债务国内”的不对称格局,真正实现金融债权清收。
近年来,中国债权人在国际仲裁、境外诉讼、第三方诉讼资助等领域的实践已取得积极进展。例如,通过跨境承认与执行中国裁判文书,以及美国《破产法》第15章承认中国判决等机制,已有多个案例成功冻结并追回债务人海外房产、股权、加密资产。这为大规模不良资产跨境处置提供了可复制路径。
再次,全球追索是维护金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金融监管总局也将“高压严打非法金融活动”作为重点工作。
如果任由欺诈资产外逃,人民群众的血汗钱将永久流失,金融公信力将进一步受损。反之,通过有效追索,既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又能向社会传递“违法必究、赃款必追”的鲜明信号。
当然,推进全球资产追索并非易事,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信息不对称。债务人海外资产往往隐藏在多层离岸公司架构之下,需要专业的情报搜集与资产追踪能力。
二是法律冲突。不同法域对财产保全、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标准差异巨大,如普通法系的Mareva禁制令、大陆法系的临时措施等,需要精准适用。
三是执行阻力。部分国家出于地缘政治或保护本国金融中心的考虑,对中国债权人追索设置障碍,甚至出现执法政治化倾向。
四是成本与专业性门槛。跨境诉讼周期长、费用高,普通债权人难以独立承担。
针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多管齐下、系统应对:
第一,强化顶层设计与国际合作。建议由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外交部等部门建立跨境金融追赃协调机制。
第二,鼓励市场化、专业化追索力量发展。支持具有全球资产追索能力的专业团队与中国债权人合作,并进一步创新“风险代理+成功报酬”模式降低债权人前期成本。
2025年以来,浩天杜国栋律师团队已有与国际顶级诉讼资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与本土团队联合开展全球追索,成效显著。
第三,创新技术手段。区块链溯源、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在加密货币、海外种植园、矿业资产追查中已展现巨大潜力。建议监管部门支持专业机构建立跨境资产情报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与预防。金融监管总局可在“强监管严监管”框架下,要求金融机构加强投资者教育,提示高收益背后的欺诈风险;同时,对有海外资产转移迹象的机构及实控人,及早介入、预警处置,从源头遏制增量风险。
总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2026年经济工作定下了基调,金融监管总局“坚决遏制增量风险、严守不爆雷底线”的要求,直击金融领域痛点。
要将这一要求落到实处,必须直面杨帆教授揭示的系统性欺诈现实,直面欺诈资产大规模外逃的事实,将全球资产追索纳入金融风险防控的整体战略。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切断欺诈分子的后路,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中国经济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需要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强监管、防风险的实际行动,构筑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铜墙铁壁,让“爆雷”成为历史,让人民群众的财富真正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