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院近期对苏江波85处伦敦房产签发不明财富令,总值超1亿美元。
英美凭借不明财富令、民事没收等工具,加速将外逃罪犯资产转化为财政收入或受害者补偿。
苏江波案警示,中国受害者唯有主动追索,才能避免外国政府争夺外逃资金,从而挽回损失。
近年来,国际反洗钱执法力度显著增强。
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依托成熟的民事追缴机制,针对中国籍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资金展开积极行动。
这些行动不仅冻结巨额资产,更通过民事程序实现没收,从而将犯罪收益转化为本国财政收入或受害者补偿。
此趋势已从零星案例演变为系统性实践。
2026年3月英国皇家检控署(CPS)对苏江波(Su Jiangbo)伦敦房产的冻结,便是最新典型范例。
此外,天津蓝天格锐钱志敏案及相关比特币扣押案件亦凸显相同逻辑。
中国受害者若不主动介入外国司法程序,追索自身损失,这些资金极易成为外国政府的永久收入。
本文来自「全球资产追索评论」系列文章,由杜国栋律师团队创作,聚焦于海外资产调查和境外诉讼与执行,有效应对债务人海外资产转移的难题。
一、苏江波案:不明财富令直击伦敦豪宅帝国
2026年3月18日,英国高等法院根据《2002年犯罪收益法》(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以下简称POCA)签发不明财富令(Unexplained Wealth Order,UWO)及中期冻结令(Interim Freezing Order,IFO),针对一名中国籍人士“X先生”及其关联英国公司生效。
涉案资产包括伦敦中部及南部85处房产,总值逾8100万英镑(约1.08亿美元或7.38亿元人民币)。
这些房产多为新建开发项目中的公寓,其中包括位于Triptych Bankside开发项目的一处价值1300万美元的顶层豪宅,可俯瞰圣保罗大教堂与泰晤士河。
CPS Proceeds of Crime Division在都市警察局支持下启动调查,指控上述资产系通过非法途径获得。
苏江波作为福建大田县法院通缉的在逃刑事嫌疑人,被指涉非法赌博、诈骗及网络犯罪。
其于2023年9月至2025年6月间,通过圣基茨和尼维斯“黄金护照”在英国Companies House注册12家壳公司,其中至少10家用于批量购置房产。
该护照系公民投资计划产物,本应触发强化尽职调查,却被用于掩盖真实身份与资金来源。
苏江波还持有柬埔寨国籍,进一步复杂化受益所有人识别。
UWO的核心在于举证责任倒置。
传统刑事没收需先定罪,而UWO允许执法机关无需刑事定罪即可要求资产所有人证明财富合法来源。
若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本案为三个月)提供充分证据,CPS可申请民事追缴令(Civil Recovery Order),直接没收资产。
POCA第2002年立法旨在打击“生活方式远超合法收入”的严重犯罪分子与腐败人士,已成为跨境追赃利器。
过去五年,CPS通过没收令追回4.78亿英镑,其中9500万英镑直接补偿受害者;过去三年更通过民事追缴令没收约620万英镑财产。
苏江波案标志着该机制对国际逃犯资产的精准适用。
本案暴露伦敦新楼盘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漏洞。
开发商为快速去化,常接受批量“离岸”购买,而无直接反洗钱义务。
律师与中介虽负有源头资金审查责任,但多重国籍、壳公司 layering 及黄金护照的组合,仍使交易顺利通过。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UK专家指出,新建项目“买后空置”现象为洗钱提供理想掩护:资产可快速转化为合法租金收入,完成整合阶段。
苏江波从未实地考察项目,却一次性购入15套公寓,总额约2650万美元,凸显监管缺口。
二、蓝天格锐钱志敏案:比特币洗钱与英国刑事民事双轨追缴
与苏江波案并行的另一标志性案例是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Lantian Gerui)非法集资诈骗案,主犯钱志敏(Qian Zhimin,又名Yadi Zhang)。
2014年至2017年间,钱志敏以“蓝天一号”等理财产品为幌子,实施庞氏骗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逾402亿元人民币,涉及12.8万余名投资者(多为中老年人)。
资金部分转为比特币,2017年7月天津警方查封公司前,钱志敏持伪造圣基茨和尼维斯护照潜逃英国。
在英期间,钱志敏及其同谋通过加密货币兑换、奢侈品消费及房产购置持续洗钱。
英国警方2018年搜查其汉普斯特德豪宅后,进一步锁定61,000余枚比特币线索。
2025年11月,伦敦南华克刑事法院以洗钱罪判处钱志敏11年8个月监禁。
此为英国史上最大规模比特币洗钱案之一。
英国当局已扣押相关比特币资产,并启动民事追缴程序。
钱志敏案揭示加密资产跨境流动的执法挑战。
中国资金经火币等平台转换为比特币后,借助笔记本电脑携带出境,再在无引渡条约的英国实现“漂白”。
英国刑事程序虽已定罪,但民事追缴仍需证明资产与犯罪收益的直接关联。
CPS强调,部分没收资金将用于受害者补偿,而非全部纳入国库。
然而,若受害者未主动提交索赔申请,大量资金仍可能成为英国财政收入。
三、陈志比特币扣押案件及其他类似实践:美国民事没收机制的延伸适用
类似逻辑亦体现在陈志比特币扣押案件等加密资产追缴行动中(相关案件显示,美国司法部针对中国籍或关联犯罪集团实施大规模比特币没收)。
美国通过民事没收(civil forfeiture)程序,无需刑事定罪即可扣押疑似犯罪收益资产。
2025年美国司法部针对东南亚跨境诈骗网络的行动中,扣押逾12.7万枚比特币(当时市值约150亿美元),涉及柬埔寨太子集团等实体。
该机制与英国UWO异曲同工,均强调“资产来源不明”即构成没收基础。
这些案例共同表明:外国政府已形成“刑事+民事”双轨追缴体系。
中国外逃人员无论采用黄金护照、壳公司还是加密货币,均难以规避强化监管。
国际情报共享与链上追踪技术进一步压缩洗钱空间。
四、中国受害者追索路径:从被动等待转向主动介入
上述案件对数以十万计中国受害者构成现实警示。
POCA及美国民事没收法虽允许受害者申请补偿,但需主动向外国法院或执法机关提交证据、主张权利。
英国CPS过去五年已向受害者直接返还9500万英镑;美国司法部亦在部分没收案中设立受害者赔偿基金。
若受害者保持沉默,资产将被视为外国政府收入,用于公共财政或一般执法预算,而非优先归还原始受害方。
建议受害者采取以下步骤:一是委托熟悉跨境资产追缴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及时向英国高等法院或美国联邦法院提交民事索赔;二是通过中国公安部或外交渠道提供证据,支持外国执法机关的调查;三是加入受害者集体诉讼,降低个体成本。
国际公约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虽提供合作框架,但实际追赃仍高度依赖受害者主动性。
中国与英美无引渡条约,刑事追责受限,但民事追缴独立于刑事程序,为受害者保留窗口。
五、结语:全球执法新常态下的责任与机遇
苏江波案、钱志敏案及相关比特币扣押案件标志着外国政府对跨境犯罪收益的“收割”已进入常态化。
中国作为受害国,既需加强国内反洗钱监管与国际合作,亦需引导受害者转变观念:被动等待国内追逃难见全效,主动介入外国民事程序方能最大化挽回损失。
唯有如此,方能打破“犯罪分子外逃、资金被外国政府收割”的恶性循环,切实保护国民财产权益,推动国际法治公平。
预计未来类似UWO及民事没收案例将持续增加,中国受害者群体亟需法律意识觉醒与专业支持,以应对这一全球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