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贸易战自特朗普政府时期重新点燃,前总统特朗普对中国商品征收了34%的关税,这一举措标志着两国经济关系的重大转折。中国则以对等报复措施回应,上调关税并加大出口管制等措施,表明双方对抗已升级为全球经济格局中的核心议题。
未来将会怎样,现在没人可以知道。
对我们从事跨境债权催收的从业者,则必须开始思考:这场贸易战是否会影响中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在美国境内的执行,尤其是在跨境债务追收方面?
美国是中国金融债务人财富转移的主要目的地,同时,从中国采购商品的贸易商也主要集中在美国,因此跨境债务追收的核心任务往往是从美国追回债务人的财产。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在美国的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法院判决由于缺乏双边执行条约,在美国主要依托于其各州自己的法律规则;而仲裁裁决则依托《纽约公约》的坚实框架得以顺利实施。
我们现在需要思考的是,全面贸易战是否会通过经济和政治压力间接影响中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在美国的执行过程。
尽管直接的法律机制变动可能性不大,但美中关系的紧张态势可能为跨境债务追收带来新的挑战。
1. 积极观点:全面贸易战不会影响跨境债务催收
全面贸易战虽然会加剧了中国与美国之间的经济和政治紧张局势,但从法律角度看,其对中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在美国的执行影响可能有限。
历史和现实案例表明,即使在极端敌对的国际关系下,跨境法律机制依然能够保持独立性和流动性。
例如,《纽约公约》于1958年生效,正值冷战高峰期。
苏联于1960年批准该公约,美国则于1970年批准。这意味着即使在冷战期间,美苏这两个最为敌对的国家,自1970年起仍能相互承认并执行对方的仲裁裁决。即使在美苏对抗的背景下,仲裁裁决的执行依然保持了顺畅。
这一历史先例表明,政治冲突并不必然破坏既定的法律框架,也不会影响民商事经济交往和裁决的互相执行。
因此,尽管美中贸易战可能带来经济压力,但基于《纽约公约》的仲裁裁决执行机制预计不会受到直接冲击。
另一个例子进一步支持这一观点,即经济制裁环境下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问题。
如果债权人被外国经济制裁了,那么它能否外国申请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
在伊朗国防部诉国际军事服务有限公司([2019] EWHC 1994 (Comm))一案中,伊朗国防部是仲裁裁决的胜诉方,是债权人,仲裁裁决也判令其有权获得的利息。
但是,债权人伊朗国防部受到了经济制裁。
此后,伊朗国防部根据1996年英国《仲裁法》第101条向英国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债务人辩称,由于伊朗国防部受到了制裁,因此其必须有向伊朗国防部支付利息。
英国法院裁定,伊朗国防部有权向债务人主张仲裁裁决项下的本金,可以在英国强制执行该本金部分。但是,自伊朗国防部被欧盟列为受制裁实体之后,所发生的利息,则无权在英国执行。
这一案例表明,即使在制裁背景下,仲裁裁决的本金执行仍可维持,跨境债务催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
2. 消极观点——全面贸易战会影响跨境债务催收
尽管在理论上法院判决和裁决的境外承认与执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美中贸易战所带来的政治紧张和社会情绪可能对中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在美国的执行产生负面影响。
特别是在两国关系恶化的背景下,美国法院对来自中国的裁判文书的态度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干扰,从而增加执行的不确定性。
例如,2021年4月30日,美国纽约州纽约县高等法院在上海雍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徐某某一案中作出判决,拒绝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京民终第115号民事判决。
法院的理由是,中国整体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未达到美国所要求的正当程序标准。
此案背景正值美国新冠疫情高峰期,美国社会对中国整体的敌意上升,这种情绪也影响了法官的个人观点,导致对中国民事诉讼程序的全面负面评价。
这一案例表明,政治关系和社会情绪可能导致美国法院对中国判决的认可受阻,从而对跨境债务追收构成挑战。
幸运的是,这一案例在2022年3月10日迎来转机。纽约州最高法院上诉分庭在审理上诉时推翻了上述一审判决,认为应结合具体案件来判断中国的民事诉讼程序是否公平。
在本案中,上诉庭认定中国法院的诉讼程序并无问题。
这一转折表明,尽管政治关系和社会情绪可能对海外执行产生负面影响,这种影响并非绝对,且会受到法律体系内部的制约和纠正。
雍润案表明,贸易战背景下的敌意可能暂时干扰中国判决的执行,但美国司法体系的审查机制仍有可能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和调整机制。
3. 我们的观点——相对乐观
综合上述积极与消极观点,我们对美中贸易战是否会影响中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在美国的执行持相对乐观的态度。
这种乐观基于以下两点分析:司法体系的相对独立性以及裁决流动性对资本流动性的体现。
(1)司法体系相对独立于外交
在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执行中国判决或仲裁裁决的程序通常仅涉及地方低级别法院,而非政府部门,更不用说外交部门,仅仅是地方法院的诉讼程序。这与外交层面的司法协助截然不同。
在美国,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案件通常由州法院或联邦地区法院处理,这些法院的判决主要基于法律标准和程序规则,而非直接受制于国际政治局势或外交政策的影响。
因此,国际形势对地方基层法院判决的干扰通常较小。即使美中贸易战加剧了两国间的紧张关系,这种影响通常难以直接渗透到司法体系的日常运作中,从而为中国判决和裁决的执行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稳定性。
(2)裁决的流动性代表资本的流动性
从本质上看,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在国外的执行是一种跨境商业债务关系,涉及全球资本的流动。
无论是债务追收还是商业争议解决,其核心在于确保资本能够跨越国界自由流通。只要资本的流动性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体系中仍被尊重,那么理论上,裁决的执行流动性也能得到维持。
尽管贸易战可能导致经济压力增加,例如债务人支付能力的下降,但这更多是经济层面的间接影响,而非法律机制本身的变化。
在《纽约公约》等国际框架的支持下,仲裁裁决尤其具备较强的执行力,而中国法院判决的执行虽面临更多挑战,其基本逻辑依然与资本流动的保障息息相关。
基于以上两点,我们认为,尽管贸易战可能通过经济和政治压力对执行环境造成一定干扰,但司法体系的独立性以及资本流动性的内在需求将为中国判决和裁决在美国的执行提供相对稳定的基础。因此,我们对这一问题的展望是谨慎但乐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