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Menu
渔渡咨询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业务介绍
  • 专家顾问
  • 百科问答
  • 渔渡动态
  • 联系
渔渡咨询

资产调查

在全球调查对象的财产及其下落

境外执行

在外国保全财产并执行中国判决

海外诉讼

在外国承认中国判决或起诉

内地判决在香港的认可与执行:证据披露与临时措施

Posted on 2025年6月15日

在跨境债务清收中,内地债权人不仅需要关注内地判决在香港的认可与执行,还需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以确保债务人的资产不被转移或隐匿。

香港法院提供的第三方披露令、冻结令及资产披露令等临时措施,为内地债权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工具。本文将结合实务经验,详细探讨这些临时措施的应用及其在跨境债务清收中的重要性。

本文是跨境债务催收系列文章的第126篇,由浩天律师事务所杜国栋律师创作。本系列文章聚焦于海外资产调查和境外诉讼与执行,有效应对债务人海外资产转移的难题。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
  • 一、第三方披露令:获取关键资产信息的利器
    • 1. 第三方披露令的法律基础
    • 2. 适用场景与条件
  • 二、冻结令与资产披露令:防止资产转移的有效手段
    • 1. 冻结令的法律基础
    • 2. 申请冻结令的条件
    • 3. 资产披露令的辅助作用
  • 三、临时措施在跨境债务清收中的重要性
    • 1. 防止资产转移
    • 2. 获取关键证据
    • 3. 降低执行风险
  • 四、结语

一、第三方披露令:获取关键资产信息的利器

1. 第三方披露令的法律基础

第三方披露令(Norwich Pharmacal Order)源自1974年英国上议院的案例Norwich Pharmacal Co. v Customs & Excise Commissioners,并在香港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得到广泛应用。该命令允许申请人要求非涉案的第三方(如银行、金融机构等)披露与案件相关的文件或信息,即使该第三方并非案件的直接当事人。

2. 适用场景与条件

第三方披露令在跨境债务清收中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涉及欺诈或资产隐匿的案件中。例如,当债务人通过多层银行账户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时,债权人可通过第三方披露令要求银行披露相关账户信息,从而追查债务人的资产。

然而,香港法院在批准第三方披露令时非常谨慎,通常要求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

(1)不当行为的证据:申请人需提供明确且具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债务人存在不当行为(如欺诈或资产转移)。

(2)相关性与必要性:第三方持有的文件或信息必须与案件直接相关,且披露对案件的审理或执行具有必要性。

(3)赔偿保证:申请人需承诺对第三方因披露可能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3. 跨境诉讼中的应用

在跨境诉讼背景下,第三方披露令可为内地债权人提供重要支持。例如,当债务人的资产信息由香港的第三方(如银行或金融机构)持有时,内地债权人可在香港申请第三方披露令,以获取关键证据,支持其在内地或其他法域的诉讼程序。这一措施为内地债权人提供了一条高效获取跨境资产信息的途径。

二、冻结令与资产披露令:防止资产转移的有效手段

1. 冻结令的法律基础

冻结令(Mareva Injunction)源自1975年英国海事案件Mareva Compania Naviera SA v International Bulkcarriers SA,旨在禁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或处置其资产。

冻结令的性质类似于内地的诉讼保全制度,但其针对的是债务人本人而非特定资产。

2. 申请冻结令的条件

申请冻结令需满足以下条件:

(1)较强的案情理据:申请人需证明其案件具有较高的胜诉可能性。

(2)资产转移的风险:申请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转移或隐匿资产的风险。

(3)法院管辖权:香港法院需对债务人具有管辖权。

(4)全面披露义务:申请人需向法院全面、真实地披露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3. 资产披露令的辅助作用

资产披露令是冻结令的辅助措施,要求债务人披露其资产的具体信息。通过资产披露令,债权人可了解债务人的资产分布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申请冻结与案件金额相适应的资产。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还能减少因过度冻结资产而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

三、临时措施在跨境债务清收中的重要性

1. 防止资产转移

在跨境债务清收中,债务人可能通过转移资产至香港或其他法域以逃避债务。通过申请冻结令和资产披露令,债权人可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资产,确保判决或裁决的执行。

2. 获取关键证据

第三方披露令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高效获取债务人资产信息的途径,尤其是在涉及复杂金融交易或资产隐匿的案件中。通过第三方披露令,债权人可追查债务人的资产流向,为后续执行程序奠定基础。

3. 降低执行风险

在跨境债务清收中,执行风险较高,尤其是在债务人资产分布广泛或涉及多个法域的情况下。通过申请临时措施,债权人可提前锁定债务人的资产,降低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四、结语

在跨境债务清收中,内地债权人不仅需要关注内地判决在香港的认可与执行,还需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以确保债务人的资产不被转移或隐匿。第三方披露令、冻结令及资产披露令为债权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工具,帮助其获取关键资产信息并防止资产转移。然而,申请这些临时措施需满足严格的法律条件,并可能涉及较高的法律成本。因此,债权人应在专业跨境债务清收团队的协助下,制定合理的策略,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合法权益。

Post Views: 13
相关文章:
  1. 如何在美国调查债务人的财产
  2. 在美国,哪些中国法院的判决可以被执行?
  3. 借助美国法院追查债务人资产:解读美国法典第1782条款的应用之道
  4. 打破跨境追债僵局!杜国栋团队用专业撕开 “跨国老赖” 防线

联系专家

添加微信

关于跨境债务催收

渔渡咨询跨境债务催收团队,致力于帮助中国债权人在全球范围内追回欠款,维护中国金融安全与稳定。

无论债务人移居海外还是资产转移境外,我们的全方位调查和催收服务,都可以有效保障债权人权益。

我们汇聚了一批行业精英,他们不仅擅长国际合作,打通了相关国家本地资源,可以让中国债权人获得海外便捷服务,而且他们自身即非常熟悉各国法律制度和催收行业运行机制,有能力指挥、管理、监督乃至直接参与境外催收工作,具有丰富的业务落地实力。

我们可开展全球资产调查,发现债务人在哪里,并找到资产何在、价值多少; 可进行海外诉讼执行,通过外国法院执行债务人财产,必要时冻结保全; 可引入欧美主流诉讼资助机构,为债权人先行垫付催收费用,或提供资本层面的其他支持。

全球合作网络

我们在中国国内的合作专业人士来自大成、浩天和天元律师事务所,以及陆续与我们开展合作的其他律师事务所。

我们已与Global Investigations、Suzzess Limited、IonAsia、Total Credit & Risk Management Group、GrayCat PI、LOI services、Chandrawat & Partners、Grant Thornton、Anderson Chance等数十家分布于全球各地的调查机构以及一大批独立调查员和持牌私人侦探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与商业调查领域的国际性行业组织建立了联系。

我们已与Ogier、Morrow Ni、Gowling WLG、DGW Kramer LLP、RHTLaw Asia、Wayne Muddle SC、Claritas、DVC 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等十余家海外诉讼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其执业的司法辖区涵盖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BIV、开曼、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我们已建立与欧美顶级诉讼融资机构的合作渠道,涵盖全球排名最前的诉讼融资机构以及若干家中小型特色诉讼融资机构。

我们的服务

资产调查

境外执行

海外诉讼

发电子邮件

客户经理邮箱

susan.li@yuanddu.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

近期文章

  • 内地判决在香港的认可与执行:证据披露与临时措施
  • 善用商业调查机构,追踪在美隐匿资产:跨境执行中的实务指南
  • 杜国栋律师团队:金融债务跨境催收的专业之选
  • 澳大利亚承认中国法院判决的里程碑:解析 Liu v Ma & anor 案件
  • 债务人离婚了财产全转移到了香港怎么办

诚挚期待

©2025 渔渡咨询 | WordPress Theme: EcoCoded 备案号: 京ICP备2021001801号-2